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征集无人机防控系统供应商的项目公告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开展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无人机防控系统的采购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概况: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境内,北临长江,南靠316国道,是湖北省十三个重点火电建设项目之一。一期工程2*330MW全进口燃煤机组是湖北省首家引进外资兴建的具有上世纪9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火力发电机组,于1999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2*65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于2009年底投产发电。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是由中国能建规划设计集团中南院承建的火电环保治理科技示范工程,已于2019年06月14日全部并网发电,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50MW机组仪用压缩空气系统配置有5台康普艾L250-8.5W型号的空压机,输灰压缩空气系统配置有6台康普艾L250-7.5W和1台L400G-7W空压机,空压机主要由压缩系统、驱动系统,润滑系统及冷却系统组成,设备于2009年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范围: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无人机防控系统。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方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3. 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4. 投标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和其它合同违约情况,如有违规情况发生,将不得列为中标候选单位。
5.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至少有三年五套连续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同时,所有参与投标的无人机防控系统厂商,主机内部结构及元器件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三.项目申请报名及文件获取
项目招标文件定于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2日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请将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康普艾授权经销证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471217937@qq.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四,现场踏勘
无。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最后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中午12时整。
逾期未到者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电厂路1号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商务物资部 贺星辉 电话:0711-3622558,18672988393
六. 评审
拟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3:00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地点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征集公告在湖北能源集团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账号:00102460802566
开户行:交通银行宜昌西陵支行
税号:91420700615789116A
地址,电话: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0711)3622133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8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